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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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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边陲小镇,柏树镇,七十年前,易曦曾经在这里呆过三个月,留下了一个玄武金针之阵之后就离开了,七十年之后,他绝对想不到,当年他好像蝴蝶一样轻轻的煽动了一下翅膀之后,给这个小镇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易曦离开了之后,玄武金针之阵就留给了选择留下来的郑大仁,而他也彻底的执行着易曦走之前所留下的教诲,除了必要的比如上厕所洗澡吃饭寻找食物之类的,绝大多数的时间,他都会呆在玄武金针阵里。

时间久了,在如此浓厚的灵气熏陶下,郑大仁的身体也就跟着生了一些改变,不但有了易曦曾经所预测过的拥有了一副强悍的身体,甚至还有一些易曦所没能预见到的,在玄武金针阵里呆的久了,郑大仁的身躯竟然隐隐的玄武化了,不知道是因为本身的基因中有着类似的变种基因,还是说玄武之气拥有着这样修改人类基因的能力,总而言之,郑大仁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让自己全身上下依附着坚韧的龟甲,虽然这样做会让他丧失掉度这个属性,不过在更强大的攻击力,以及防御力面前,这些牺牲也是值得的。

而且,郑大仁还有一个补救的措施,要知道玄武可是龟身蛇尾,所以郑大仁的秘密杀手就是从他的尾骨上长出来的那条有着舌头的尾巴,平时会被他盘在腰间,战斗的时候可以在盖亚能量的增幅下瞬间刺激细胞增生,让它伸展的很长很长。足以让郑大仁控制着一定的区域,遇到了度型的敌人,也不会只能被动的挨揍,而且蛇的特性也在这条尾巴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不但可以凭借热能跟气味一路追踪任何他想追上的敌人,更携带着致命的毒液,哪怕是强大的变异兽,被咬了一口状态也会瞬间跌落几个层次,弱小一点的就直接毒死。

不过,如果说唯一让郑大仁有些头疼的就是。这条蛇似乎是有着自己的灵智的。虽然说会百分之百以自己的意志为主导,但是有些时候,它并不是那么的听话,当然。比起它给自己带来的便利。这点小问题还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自然。因为有了如此强力的异变之后,郑大仁用了差不多十年的时间,将整个柏树镇及其周边他所能够兼顾到的地方的人都救了过来。以自来水厂为中心打造了一个幸存者营地,而他自然也就成为了营地的领,又因为他的战斗特性,人们还给他起了一个霸气的外号,龟仙人....

事情到了这里,似乎应该已经可以完美的画上句话了,强大的能力,自己的领地,山高皇帝远的可能一百年都不会被中土的势力所波及,还有漂亮的甘愿倒贴的女人,除了不定期的需要抵抗深山之中的变异兽入侵之外,总而言之,郑大仁似乎已经成为了一名人生赢家,前提是郑大仁没有撞见那个怪物!

大概是三十年前,还是四十年前,时间有些久远,郑大仁已经记不大清了,一个人闯进了营地之中,或者用怪物这个词语来形容更加贴切,暗青色的皮肤,锋利如刀的指甲,以及长长的獠牙,都表明这个家伙不是正常的人类。

随手杀了两个上前阻止它前进的营地守卫之后,整个营地就响起了警报,包括郑大仁在内,所有的强者都杀了过来,结果就是,郑大仁引以为傲的防御,力量,在这个**着身体的人形怪物面前简直就不堪一击,几乎没费什么力气,郑大仁就被打得口吐鲜血的躺在了地上,不单单是他,营地里所有的人下场都是一样,不过有些让郑大仁好奇的是,这个怪人除了杀了最开始的两个守卫之外,其他的人,都只是伤而不死。

最终,没有人敢在反抗了之后,站在一堆躺下的人之中,这个除开獠牙跟指甲之外,长相其实很儒雅的怪物竟然开口说话了,声音洪亮到几乎覆盖了整个营地,但是却有没有那种震耳欲聋的感觉,“从今起,此地归我所有,尔等介为我之附属,需替我寻得血食,尽心尽力者,血祖我自有奖赏,消极怠慢者...”

说到这里,这个自称血祖的怪人张开了嘴,而后就生了郑大仁可能到死都难以忘记的画面,无穷无尽的黑雾从他的嘴里喷出,黑雾缓缓上升化作千条万条黑色丝线,不论男女老幼,钻进了营地内每一个人的体内,盘旋在了他们的胸口,“就让尔等尝尝心脏活嗜之苦!”

这之后,这个营地就真的归这个自称血祖的怪物了,尤其是那个所谓的血丝虫,很多想逃走的,或者不听命令的人都被血丝虫吃了心脏,在众人的面前,而后就变成了一具具只懂得饮血,只听名于血祖的行尸,所有人都知道,听话还能好好的活着,反抗的话,那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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