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爷,”巴刀小心翼翼的道,“您已经回京三天了,既不进宫面圣,也不赶去铁旗镇,这样,恐怕有些不太妥当吧?”
巴信躺在虎皮椅子里,看着眼前的歌舞升平,懒洋洋道:“那个女人还没抓到,我怎能离开?你想我离开的话,就赶紧把那个女人抓来。”
巴刀微微苦起脸:“爷,瑶京之大,要抓到一个乔装打扮的女人,总是需要不少时间的,您不如先去铁旗镇办事,说不定您办完事之后,那个女人已经抓到了,如此您便无需等待……”
寻找和抓捕那个女人的事情,具体由他负责。
他若是抓到这个女人,一定会暗中杀掉她,将她毁尸灭迹,不留一粒渣子。
他的爷是费国最强的男人,绝对不可以被那个女人拖累。
“抓到她之前我不会离开。”巴信口气里没有回旋的余地,“你不了解她。她比狐狸还狡猾,她出现的时候不追紧她,一旦她跑了,就再也抓不到了。我已经错过一次,我不会再错第二次。”
当年,因为那个女人在他的手背上狠狠咬出了血,他大怒之下将她打晕,怒气冲冲的走了,本想待自己的怒气平息一点后再来收拾她,免得自己气得将她给弄死了。
哪料那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睡醒之后就听到她被人救走了。
他当时真是又气又急,带了大批兵马去追查她的下落,然而遍寻不着。
他甚至想带兵杀到河的对岸,逼尚国把她交出来,偏偏那时瑶京发生叛乱,他不得不带兵回京平定叛乱,无暇顾及去找那个女人。
平定叛乱之后,他又调去西部打仗,一来二去,他便将那个女人给忘了。
终究只是一个女人,他怎么可能会放在心上?
只是,当他玩弄和折磨其他女人时,便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女人,而后觉得眼前的女人如此无趣和无味,在心里想着,为什么这些女人都不能像那个女人一样有骨气?
他甚至发过誓,如果有哪个女人能像那个女人那样受尽苦刑和羞辱还能保持骄傲和尊严,他就娶她为王妃。
然而,没有,四年过去了,那样的女人他一个都没有遇到。
如果他没有再遇到这个女人就算了,但他现在又看到了,他岂能放过?
他绝对不会放过!
想到这里,他抓起酒杯,一饮而尽,眼里泛起血丝。
这一次,他抓到这个女人后立刻就要了她,管它什么场合什么地点什么时机,先将她彻底占有再说。
对付女人,就该像对待畜牲一样,饿了就宰来吃,什么养着宠着都是屁话。
巴刀看着这样的爷,低垂的脑袋下的眼睛里,都是杀意。
他不会让那个女人的任何情报传到爷的耳朵里。
绝对不让。
这时,有一名侍卫走进来:“主子,主君有令,命你马上进宫,说有要事相商。”
父王既然命自己进宫谈正事,巴信也不能拒绝,便懒懒的起身,从妖娆的舞娘中间大步穿过,看都不看她们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