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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 红霞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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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以为很近,所以我等他,等他吹到北京,吹到国际,吹到千千万万人的mp3里,手机里。

等到什么时候才绝望呢?

大约是有天在路上我偶遇闺蜜时为止。

那天,我穿着廉价的地摊裙子,素面朝天,和一个家庭妇女一样,在菜市场买菜。

我在穿衣搭配方面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再廉价平淡的衣服我都能将它们搭配的活色生香,路人侧目。

我觉得以我的容貌和气质,本不该出现在脏兮兮的菜市场,这里跟我的气质完全不搭。

但事实上,我每天都要出入这里,只因自己做饭比买快餐吃便宜的多。

我提着菜篮满载而归,回家路上竟然遇到了大学时的闺蜜。她正像没骨头似的依偎在一个有着蛤蟆一样肚子,潘长江一样身高的中年男人怀里。

她比那男人高,所以当她如小女人状低头依偎在那男人怀里时,其实很辛苦很别扭,但她脸上的表情却充满着幸福。

我看着他们上了奔驰车,闺蜜突然看到了我,在车里大叫:“红霞是你吗?”

我用菜篮遮住了脸,推着的自行车不小心倒在了地上:“不是我,你认错人了。”

从这一刻起,我才明白我的生活错了。

为什么我从毕业一直到今天都不快乐?原因就是没钱。为什么没钱?我找的男人不行。

才貌皆不如我的闺蜜可以有的东西,我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她可以提着驴牌包,穿着一身名牌,用着高档香水,坐着高档汽车,而我却要骑着自行车?

我满怀心事的回到出租房中,突然的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很多时候,你以为这种平淡的生活会一直过到死也不会有改变,但奇怪的是,一个人,一件小事,就能摧毁你的全部生活、理想、信念、三观。

长毛不在家,他接到一个大业务,一个农村土豪的娘死了,他要在那儿噼里啪啦吹拉弹唱忙活三天。

回到家,我收拾衣物,连夜就走了。我买了张到星海的车票,因为全国人都人知道,那里钱多,土豪多。

一到星海,我就换了手机,决心脱离以前的旧生活。

我来这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嫁个有钱人。哪怕这个有钱人胖、丑、矮、挫、病、老、残,我通通都不在意,只要你有钱,你就能拥有我的一切。

因为我实在是受够穷了,受够那些又粗又硬的地摊文胸、受够那些动不动就起毛球变大变肥的廉价内裤、受够那些把脚磨成血泡的便宜高跟鞋,受够买一根针都得小心翼翼算计着的日子。

我找到了一份售车小姐的工作,店不大,算不上4s店。那时汽车业方兴未艾,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能买车的自然是经济条件不错的。因为考虑到工作环境主要是和有钱男人接触,我才选择了这份工作。

老板是入赘女婿,继承了其岳父的产业,老丈人仍健在,是垂帘听政的太上皇,所以他很怕老婆。

上班最多不超过半个月,老板就原形毕露了,很好色很变态。他没事就爱拍我屁股,或者假装好心的摸我肩膀,咦,你这儿有根碎头发、有个灰尘、有个头皮屑,我帮你取掉,不然影响店里形象。

我直截了当的告诉老板,你要是想娶我,我马上就同意,如果只是玩玩就算,没门。

老板当然不会离婚,他离婚了就会一无所有,他的房子车子以及店里的营业执照,写着的都是老婆的名字。

但他也没有知难而退,还是依旧不折不挠的骚扰我,我刚到星海,还没完全了解这个城市和售车这个行业,只好暂时忍耐着。

一天,我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我想出了个主意,决定报复他。但要等一个时机,这个时机,就是来例假的时候。

在来例假的第四天,我果断走进了一家内衣店,买了一条最淫荡最性感的黑色丁字裤。那是我人生第一条丁字裤,我至今仍清清楚楚的记得它的全貌——它前面是蕾丝全透明,后面是一条细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细布条,小到穿在身上会看不见勒在屁股缝里的小布条。

别看就这么手绢一样大小的内裤,价格都快抵上我一条牛仔裤了,买的时候第一个月工资还没发下来,着实是有点心疼。

这是我第一次穿丁字裤,开始也和名模林志玲接受访谈时一样,不知道这玩意儿怎么穿,分不清前后,折腾好几次才算勉强穿上。

穿完站镜子前一看,自己脸都红了,这和没穿有什么分别?可为什么又觉得那么性感,那么好看?

感觉丁字裤紧紧的勒着下面,很是难受,露在外面的臀部很清凉,心里又有种莫名其妙的兴奋。

走在路上,很害怕风吹起薄薄的制服裙,春光乍泄。

穿了这个就没法垫卫生巾,好在我的例假快结束了,不会有很多血,倒也不担心。

今天一天老板就跟苍蝇一样,围着我转来转去,老喜欢往我身后跑。他还老是“不小心”在我面前掉笔掉打火机之类,然后又很“费力”的在地上摸索半天才能找到掉下的东西,最后找东西时眼睛还总是“不小心”的往上翻,不看地,就盯我裙下风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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