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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山居 (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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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家人的未来,老孟山的手脚就愈发地利落。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树枝,砍下,去皮,用野草做了绳子捆着走了回来。见到还在端枪瞄准的张松龄,笑着走上前,拍了拍对方肩膀,“别急,心急吃不上热豆腐。你身体刚刚好了点儿,可不能过于劳神。走,咱们爷俩拖着鹿下山。回去后趁着天亮把皮子一剥,放在外边风干了。后天关内盘石村那有个大集,刚好和冬天时攒的那些皮货一并卖出去!”

“嗯!”张松龄放下步枪,跟孟老汉一起去整理猎物。成年马鹿体形庞大,重量通常能长到四百多斤。张松龄今天打到的这只个头稍小些,但分量也在三百斤之上。为了节省体力,他们将鹿茸割下放入背包,然后沿着鹿的嘴巴剥开一小段皮肤,将整个鹿头扒出来切掉。接着又从鹿脖颈处沿肌肉下切,掏出大部分内脏,与鹿头一并丢弃。最后才将内部已经掏空,表面还保持完整的马鹿放在担架上,用草绳拖着往山下走。

去了头和内脏的马鹿,大概还有二百七十多斤。虽然是下山,爷两个也累了个满头大汗。待回到村子里,孟小雨早已将晚饭准备停当。手脚麻利地递上陶盆和湿布巾,伺候爷两个洗脸换衣服。然后从柜子里取出一瓶子泡了鹿茸的苞谷酒,给父亲和死胖子张松龄各自斟上一大碗,帮助二人夹菜添饭。

张松龄酒量还是没什么长进,一碗下肚,古铜色的脸就变成了红铜色。孟老汉却非常善饮,示意女儿将自己和张松龄的酒碗再度填满,然后将碗举起来,笑呵呵地劝道:“再喝一碗吧,你今天出力气太多了,得用酒把体力给补回来!”

“鹿茸是补血的,你多喝一点儿没坏处!”孟小雨自己也端着饭碗上桌,笑呵呵地向张松龄介绍药酒的妙用。

类似的话,张松龄其实已经听过了无数遍,早就不觉得有什么新奇。笑了笑,端起酒碗,小口慢品,“您老自己多喝点儿,我慢慢抿着陪您老。这东西味道太冲,我喝急了,就会头疼!”

“呵呵!”老孟山就喜欢张松龄这份礼貌劲儿,端着酒碗继续大口豪饮。山里的年轻人,孝顺归孝顺,可绝不会一口一个“您老”地称呼自家长辈。并且山里的年青人大多喝起酒来不要命,从不会象张小胖子这样,明知掉是金贵的东西,还能明白自家酒量深浅。

孟小雨捧着一晚高粱饭,眼睛乌溜溜围着酒碗打转。以前家里没有死胖子这个客人的时候,陪着父亲喝酒的就是她。只是那时,金贵的鹿茸要卖给外边来的货郎换钱花,绝对舍不得朝苞谷酒里头浸泡而已。

张松龄被得不好意思,从桌子边上拿起一个准备用来盛汤的空碗,将自己的酒水匀了一半儿给孟小雨。后者立刻两眼放光,伸手便准备去端。却被孟老汉一筷子将手背抽了道红艳艳的印记,“女孩子家家的,喝什么酒!赶紧把饭吃完了,然后去收拾那头鹿。天马上就快黑了,总不能为这点儿小事儿还点个油灯?!”

“哼!”孟小雨被抽得好生委屈,恋恋不舍地放下酒碗,继续往自己嘴里扒拉高粱饭。张松龄却笑呵呵地将半碗酒推给她,然后着老孟山的脸说道:“小雨也累一天了,喝就喝点儿吧!等会儿,我帮她一起收拾鹿肉。”

“随你!”孟老汉皱了皱眉头,勉强答应,心里却暗自偷笑。小胖子终于懂得心疼女儿了,这可是个难得的新发现。如果再多给他们制造点儿互相帮忙的机会,那岂不是……

还没等他想出具体实施步骤,张松龄的声音却又在耳畔响起,“叔,能不能跟您商量个事情!”

“说罢!”老孟山打了个激灵,放下酒碗,满脸警觉。孟小雨则将头埋进了自己的酒碗里,泪水不知不觉已经在眼眶中打转,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尽管自己已经尽最大努力想留住他。可他的心,注定不属于这片大山。再努力,又能多留下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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