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寸步难行
“大帅真是神人啊!在山林中以少胜多,实在是没有比这十六个字更合适的作战技巧了。‘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妙啊!实在是妙啊!即使作战数十年,身经百战的老将,恐怕也很难有这份觉悟啊!大帅年纪轻轻就能总结出来,属下实在是佩服至极!”李自成只觉得自己对大帅的敬仰,真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了。
旁边的瘦猴立刻投来一阵白眼:“你这李自成,什么时候也学会拍马屁了?竟然把我瘦猴的词全都抢走了!”
“属下不是拍马屁,属下对大帅的敬仰,绝对发自真心。就凭这十六个字,属下就有十足的把握来拦住官兵。不要说曹变蛟的三千军队了,就是刘应遇的一万大军全都压过来,属下也有把握将他们拦住。‘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哈哈哈……”李自成越想越高兴,一阵大笑。
瘦猴心说,看人家李自成这马屁拍得,那才见功底呢!自己白白拍了那么长时间马屁,功夫竟是还不及人家!
凌风轻轻一笑,对于属下们的赞佩,一律的照单全收。至于这十六字真言,当然是不会推到别人身上了。脸不红心不跳,以后这种游击理论就归自己了。
或者该命名为凌氏游击理论什么的?嘎嘎……穿越就是好啊,随便盗用别人的东西,还不用怕被告侵权,也不用怕被别人骂脸皮厚。
“知道就好!这个游击战术虽然只有区区十六字,但意蕴却是极深需要你好好体会。干巴巴地琢磨是不行的,要结合实战,好好研究,加上自己的理解,争取把他用好了。”凌风又叮嘱道。
“属下记下了!”李自成心悦诚服地道。
“我还有几个小主意,可以说个你听听。其实很简单,只要一说你就懂,但是,却是很实用的。”凌风笑着说道。
李自成一听高兴了。大帅的主意,那自然都是最好的,有了这十六字的战术,再加上一些小主意,完成任务自然不在话下。
“其他众将,一律协助黄少涵,调动全城能够调动的壮丁和大车,赶紧运送物资。”
“是,大帅!”
……
曹变蛟出身将,自小熟习兵法,竟连武艺,三十多岁,却已经是延绥东路的参将。跟他的叔叔,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昭两人号称是明朝的“大小曹将军”。虽然这一称呼只是几个朋友的戏称,却已经渐渐在官场上流传开来了。
三十多岁身居高位,心气自也是极高,一心想着多立战功,尽快升为副总兵、总兵。甚至成为朝廷名将,那才不枉一生了。
这次随同刘应遇大人征剿攻陷宜君县城的流匪,一路是极为顺利的。那些流匪根本就不堪一击,在朝廷大军的铁蹄下一触即溃。也只有一些流匪自称的所谓老营儿里的家伙们,还有几分战斗力,勉强能跟朝廷的将士们招呼几下。
可惜他们老营的弟兄太少,也就一千多人的样子,在一万朝廷大军面前根本就不够看。
如果没有粮草供应不及的限制的话,现在王嘉胤早就授首了!
曹变蛟这次请做先锋,本就存了一鼓作气追上王嘉胤的决心,因而,在听说王嘉胤已经渡过无定河之后,立刻命令大军加快行军速度,争取尽快拦截上去。
曹变蛟正当壮年,虽然一路行军,精力仍是极为旺盛。亲自骑着战马,在队伍前后来回游动,催促着将士们加快行军步伐。
主将这么用心,整个队伍的行军速度自然极快,眼瞅着再有一个时辰就能到达无定河边了。
“大家用心赶路,翻过前面那个山头休息一次,然后一鼓作气赶到无定河。过了无定河,我让大家在碎金镇外扎寨,弟兄们好好休息休息。”曹变蛟大声吆喝着。
“谢将军!”
“快点赶路了,再翻过这个山头就能休息!”
兵卒们互相吆喝着。
曹变蛟在前队说完,拍马向后阵走去。刚刚走出十几丈远,就听身后“轰!”地一声巨响,整个地面都跟着颤了三颤!
“希律律——”战马们受惊,纷纷长嘶。
更有一匹劣马,受惊后撒开蹄子向远处就跑,马蹄践踏,立刻撞翻两个人。
“马惊了!”
“快躲开!”
士兵们本就被巨响声惊吓,看到奔腾的战马,更是不知所措,只是下意地纷纷躲闪,一时之间队伍大乱。
就在这时,只见一个将官使劲儿勒住自己的战马,拍马迎面拦住那匹惊马,抡起手中的大刀,口中大喊一声:
“呀——”
一刀下,手起刀落,那匹发疯的劣马硕大的马头竟然被斩了下来。满腔子的热血一下喷涌而出,飞溅地到处都是。
“好!”
“马将军神勇无敌!”
“马将军好样的!”
飞马一刀将惊马的马头斩了下来!这种悍勇的行为无疑是极为提振士气的。
官兵们本来乱作一团,见状都是纷纷叫好,安定了不少。
曹变蛟见状也是暗暗点头。
“啊——”伴随着爆炸声的,却是一阵不似人声的惨呼。
曹变蛟勒转马问道:“怎么回事儿?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好像是天雷!小的看到一团火光劈下来,前面就是一片爆炸!”
一个士兵指着前面的一个大坑说道。在那个大坑旁边,是两三具被炸地四分五裂的尸体,和七八个躺在地上满地打滚着惨嚎的人。
“混蛋!”曹变蛟顺手一鞭子抽下来,那个士兵脸上立刻多了一条深深的血印,“什么天雷!这就是爆炸!谁在这儿埋了火药!传令将士们赶紧戒备!有再敢胡言乱我军心的,当场格杀,绝不留情。”
“快!传将军令!前方有敌袭,赶紧戒备!”那个刚才斩杀惊马的将官挥舞着手中还在滴血的大刀,大声喊着。
很快,官兵们很快就排成了阵势,警惕地看着四周。
在旁边的一处山头上,十几个汉子身着土黄色的棉衣,身上缠绕着杂草,头上戴着干草做的帽子,手中的大刀平放在地上,也用乱草盖住了——这是大帅的交代,是防止闪亮的刀身反光被敌人看见,暴露了山上的伏军。
“嘿,算姓曹的这家伙命大!刚才这个大礼可是给他准备的,到便宜了那些小兵们。”
“就是啊!大帅可真厉害,原来火药还可以这么用的!”
“大帅说了,还有更厉害的呢!以后慢慢教咱们。”
“这官兵果然不一般,这么快就结好了阵势,速度比咱们凌家军也慢不了多少啊!”
“嗯,真是可惜!本来他们都快乱起来了,就是那个骑马的家伙坏事儿。”
“那个家伙还挺厉害,一刀能把一匹飞奔的战马的马头给看斩下来,功夫不错!”
“功夫不错又怎样?他冲冲咱们的长枪阵试试。保证把他扎成血刺猬。”
“那是当然!咱们的长枪阵多厉害啊!还是咱们大帅厉害,能发明这么厉害的长枪阵。不过大帅说了,咱们的长枪阵还不完善,缺点很多,等这里的战斗结束之后,回早盛塬要好好再研究研究,让咱们看看什么叫真正的长枪阵。”
“真是期待啊!长枪阵再厉害些,咱们可就谁也不怕了!”
“看,下面的人开始派出小队搜山了。”
“嗯,看来我们没机会了,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