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散出去的兵力就像是五根手指一样,只有收回来握成拳头,才能具有最大的杀伤力。如果五指***,只会被人一根根地掰断了……”
“……那些防御工事,也已经发挥出了自己的作用,想想咱们首战击溃李卑平部,歼灭官兵五百骑兵。全城人几天的辛苦,换取五百骑兵,这不论在谁看来,都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所以,大家也不用感到气馁……”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将官兵的主力引诱到城下,凭借城墙的坚固,来消耗敌人的锐气和实力,等敌我力量发生转变的时候,再跟他们进行决战……”
“……所以说,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需要一支人马在敌人围城之前趁夜出城,埋伏到城外的大山之中……”
“……记住了,咱们这支伏兵的目的,并不是在城池危机的时候从后面袭扰敌人,减轻城防的压力。你们的目的,是在敌人锐气耗尽,攻城失败,准备撤退的时候,从背后截断他们的退路……”
“……所以,这个出城的人选,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他要能够承受得住心理压力。需要他在城外,无论看到城墙上是多么地岌岌可危,也不要随便暴露自己的存在,否则的话,这支伏兵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当然,你只要对本帅有信心,就无需担心城防会失守,你要记住了,这一切都是计谋,都是本帅用的计,目的就是使敌人疲惫,消耗官兵的有生力量……”
“……我们最终,是要达到全歼洪承畴三万主力的目的!”
“哗——”凌风最后一句话,几个将领立刻沸腾起来。
“好啊!全歼他们三万官兵,想想就让人热血沸腾!”
“要知道,上次刘应遇的大军虽然号称三万,但其实仅仅一万精锐,另外两万只是帮助运送粮草的民壮而已。这次洪承畴手下的,可是绝对的三万精锐啊!”
“我们就是要打疼了官兵,让他们再也不敢来找咱们凌家军的麻烦!”
连场胜仗,几个千总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虽然知道对方又三万精锐,仍然是一点畏惧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摩拳擦掌,更加地期待。
看到军心可用,凌风也是暗暗欣慰,觉得胜算又提升了两成。
“好!既然如此,你们谁愿意带领兵马,去城外做伏兵?”
凌风说完这句话,刚刚还很热闹的众人都沉默了,甚至在凌风的目光扫过去的时候赶紧低下头,生怕被大帅盯上。只有洪金宝还是昂着头,板着那张黑脸,一看也是不情愿的呃样子。
“怎么?刚才还吵得挺热闹,这一到了真正上战场的时候,就都孬种了不成?”凌风冷哼一声。
洪金宝搔了搔大脑袋,瓮声瓮气地问道:“俺老洪可不是怕死。只是,比如说,如果俺老洪到城外去当伏兵,是不是就说在官兵攻城的时候,别的兄弟们在城头拼死拼活,俺老洪就只能在城外干看着了?”
凌风差点被气笑了,原来这家伙是怕没仗好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