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喝一口啤酒,让酒水在口腔过滤,最后才咽下去。他说道:“曹塔玛虎背熊腰,脖子戴一条手指粗的金项链,镶着几颗金牙,单看外貌,就知道曹塔玛不是善茬。”
肥仔聪继续补充道:“说真的,看到曹塔玛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加上对方这么大阵势,我们都惴惴不安。我还发现他带来的马仔,一个个腰间鼓胀,一看就知道带了凶器。说实话,我当时都吓蒙了,连曹塔玛坐下都不知道。”
洛奇听了,心里不是滋味,两个好兄弟为了救宋中基,上刀山,下火海,而他呢,还在思考救与不救。当中还有很多私心,一度曾想放弃救宋中基。
他不仅愧对宋中基,还愧对吴迪和肥仔聪。
他自认是一个混账!
吴迪又喝了一口酒,许是对当时心有余悸,现在欲要借酒平息心中的恐惧。他惨笑一声,说道:“曹塔玛不愧是道上喋血多年的巨搫,气场强大,一个眼神都能杀人。他一坐下来,我感觉到面前坐得不是人,而是一座大山,让人心生敬畏。”
肥仔聪没有忘记自己的角色,补充道:“岂止是大山,还是一把锋芒毕露的屠刀,我能嗅到他身上的血气。曹塔玛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霸气!”
洛奇听了,觉得自己身上也有霸气,有点遗憾未能跟曹塔玛会面。他很想印证两个兄弟对曹塔玛的评价。
宋中基喝着啤酒吃着鸡腿,他一直默不作声,那是因为他对一切毫不知情。但是,他眼中有一股肃然起敬的情意,感谢两位好兄弟深入虎穴。
吴迪吃一颗花生米,说道:“曹塔玛坐下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我们带钱了没有。我拍拍钱箱,说带了。他就满意地点点头,然后点燃一支路易威登雪茄。”
肥仔聪补充道:“路易威登雪茄一般被成为LV,每支价值50美金,折合人民币将近四百块。虽然此雪茄不是最贵的,但现在来说是最好的雪茄。”
洛奇听着,对雪茄没有什么概念,唯一知道的是,古巴雪茄全球出名。
其实,雪茄也是篮球方面一个特殊的文化标志。乡亲们应该知道波士顿凯尔特人王朝奠基者是谁,不错,就是“红衣主教”奥尔巴赫。
奥尔巴赫的丰功伟绩无须在这里赘言,因为在其它小说里,早已说烂说透。如果再在这里吹一波(复制一番),有拾人牙慧的嫌疑。
如果说“湖人教父”韦斯特给篮球留下NBAlogo,那么,奥尔巴赫叼着雪茄指挥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
每当球队将要取得胜利的时候,他就会在场边点燃一支雪茄,喷云吐雾,神情如上帝般悲悯,静候胜利的到来。
“有一次,我们差点把那该死的雪茄掐灭了。”湖人队的某位主教练说。
“我恨不能把那雪茄烟塞进那家伙的嗓子眼里。”另一位失败的教练说。
雪茄,就是这样成为NBA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文化。
吴迪舔舔嘴唇,有啤酒的味道,也有花生的味道,说道:“他说钱拿来了,一切就好说。我就好奇问他,如果不带钱来,会怎么样。他两眼一瞪,凶光毕露,做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我当时看到他那狠劲,心都快跳出来。”
肥仔聪补充道:“我当时也是吓出了冷汗,并发现那些马仔都伸出置于腰间,当时只要曹塔玛一声令下,那些人就会将我们剁成肉酱。”
洛奇听了,很是惭愧,两位好兄弟承受如此大的风险,他却逍遥在外。
他觉得自己对不起两人,更对不起宋中基。
吴迪喝了一口酒,稳定情绪,曹塔玛恶汉形象,像梦魇挥之不去。
他笑了笑,说道:“还好当时拿了一百万去,如果让曹塔玛白跑一顿,后果不堪设想。”
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曹塔玛问我,洛奇打不打假球,我说要给时间考虑。曹塔玛当场就发飙,拿起茶杯就砸向我,还好我反应快,用手挡住。但力道实在是猛,砸得我当时手臂抬不起来,到现在我的手臂还有点疼痛。”
说完,他挽起衣袖,洛奇和宋中基定睛一看,脸色立刻沉下来。
只见手臂红肿了一块,还有淤青,看起来很严重。
“没有伤到筋骨,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他苦笑道。
此刻洛奇更加内疚了,恨不得这伤转移到他身上。
他关切地问道:“有没有看过医生?”
吴迪哈哈说道:“你什么时候变得像一个女人那样婆妈了?这种伤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随便抹点红花油就行了。”
肥仔聪说道:“曹塔玛那个力道,换作是别人,只怕早就骨折了。吴迪骨骼惊奇,密度大,只是伤到皮肉而已。”
宋中基猛拍大腿,忿忿不平地说道:“这个曹塔玛如此猖狂,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他居然对吴迪动手,完全不顾江湖道义,简直是岂有此理。”
洛奇说道:“阿基,不要发怒。让吴迪继续说下去。”
宋中基点点头,看着吴迪,问道:“接下来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