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仔细回想起来,季迟歌觉得那些女生对自己的招惹也不失为对自己的一种提醒。好像一直以来,季迟歌都没有正经而严肃地告诉过江楚锡,她喜欢他。她只是一直以一种觉得江楚锡会明白而且自己认为对的方式,以实际行动来告诉他,自己的心意。可是,如果不真的亲口说出来的话,还是缺少了一点确信度。
关于是亲口告诉江楚锡,还是用另外的方法这件事上,季迟歌很纠结。
别看她做事情从来不顾及别人的眼光,可是,真正遇上自己在乎的人,她会考虑很多很多。一旦认真起来,就会把全部的感情和精力投入在这件事上,哪怕一点点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搅乱她的心绪。
再三考虑,季迟歌最终决定给江楚锡递情书。老套是老套了一点,但是努力用心做的话,当事人,总是可以感受到自己的真心的吧。
这样想着,季迟歌花了一个晚上写完了那封情书。按照她原本写作文的速度,她是怎么样也不可能通宵写出两千字的文章的,就算挤破她的脑袋,她也只能把一句话颠来倒去重复n遍,可是这一次,她写起来却没有任何停顿,好像握着笔的那个人并不是她自己了,洋洋洒洒下来,她的信纸被一行行字迹占满,没有余地。
那个时候,大概真的是心连着笔,所以才能创造出那么多她原本根本不会想到的句子。
写完,细心地装好,密封,季迟歌才安心地睡下了。
没睡两个小时,天就亮了,季迟歌匆匆刷牙吃了两片吐司,就赶着去学校。
到学校的时候,人还不多,季迟歌进教室放下书包,在桌上摆放好早读课用的英语书,就一手揣着情书,往楼下赶,直到到达二楼楼梯的转角处,才停下脚步。
这是江楚锡去教室的必经之路,所以,只要在这里把信给他,就没有问题了。
季迟歌有点紧张地捏着信,站在转角处,眼睛看着转角处墙上的布告信息栏。因为来来往往上学的学生还有很多,所以季迟歌站在那里实在是有些突兀。
眼看着时间快要到7点半,早读的铃声马上就要敲响,可是江楚锡却还没有来,季迟歌猜想着,他不会是生病不来了吧?
只是,铃声刚好响起的时候,江楚锡却突然出现在了下面的楼梯口。
依旧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黑色的休闲长裤,斜挎着nike的帆布包,一副青葱好少年的模样。
唯一不同的是,季迟歌此时的心境。